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氧氣具有強烈的助燃易爆特性,因此氧氣瓶比其它氣瓶發生燃燒和爆炸的機會更多。要做到氧氣瓶的安全使用,氣瓶制造、充裝、使用等單位,都必須認真貫 徹執行“89《氣瓶安全監察規程》”,各司其責。氧氣瓶主要為各型號呼吸器、自救器配套使用,氧氣瓶使用時間久后,整體密封性能會有所下降,為了使用人員 的人身安全應及時維護氣瓶。我公司供應容量0.2L、0.4L、1L、2L、1.6L、2.4L、6.8L各規格氧氣瓶。
氧氣瓶使用注意事項
1、氧氣瓶內氣體不能全部用盡,應保留不少于0.05MP的剩余壓力。
2、氧氣瓶與明火距離應該不小于10米、不得靠近熱源、不得受日光暴曬。宜存放在干燥陰涼處,氣瓶不得撞擊。
3、氧氣瓶嘴、吸入器、壓力表、及接口螺紋嚴禁沾有(染)油脂。
4、氧氣瓶在運輸和裝卸時,要關緊瓶閥,擰緊帽蓋,輕移輕放,不得碰撞滑滾,拋甩墜落。供氧器在移動、停放、使用過程中,請注意瓶體和閥門的保護,防止氣瓶傾倒,以免造成附件的損壞。
5、使用中如發現漏氣,請立即關閉氣瓶閥門。請不要自行修理。嚴禁私自拆卸氧氣瓶閥、閥門開關、壓力表等閥上的零部件。
6、用戶嚴禁私自充裝氧氣。氧氣瓶充氣壓力不得超過規定壓力,嚴禁超裝;氣瓶每3年檢驗一次,合格后方可繼續使用,檢驗在充氣單位進行。
個別用戶在氧氣瓶使用時沒有按規定留有應不小于O.05MPa的剩余壓力或沒有做到專瓶專用,人為地造成氧氣瓶混入氫氣、乙炔等町燃物質,形成氧氣一氧和氧一乙炔的爆鳴性氣體,這足引起氧氣瓶化學性爆炸的一種隱患。
發現和消除氧氣瓶的不安全因素,關鍵在于氧氣瓶充裝前的驗瓶工作,具體地說,是對無余壓氧氣瓶的處理和有余壓氣體性質的檢驗。
氣 瓶充裝前,要檢查氣瓶有無剩余壓力與剩余氣體。對無余壓余氣的氧氣瓶,用瓶氮向瓶內倒充少量氮氣,放到瓶架上,把瓶倒過來,人站在瓶嘴側面,打開瓶閥,吹 除瓶內水分等雜質。有疑問的拆下瓶閥按章處理。認真做好氧氣瓶充裝前的檢驗,是一項對國家、企業和個人都有益的工作。每月充瓶量成千上萬,做到檢查周到不 漏網,是“一人之勞、萬人之福”的事。